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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114号建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政策落实建议

阅读次数:2697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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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省、市有关医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实现了医改的阶段性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一直未做新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偏低,不利于提高医护人员积极性。

二是药品供应保障不足,部分药品频繁涨价、短缺。

三是财政需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改投入,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设备更新、人才培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等相关经费匮乏,不利于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由于县财政困难,很难投入到位。

四是乡镇卫生院基础力量相对薄弱,基层医护人员缺少,专业技术人才补充难。

解决办法:为加快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卫生制度,紧紧围绕《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下达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县强”、“镇活”、“村稳”的目标。

一是适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价值,提高医护人员积极性。

二是市级统一招标药品耗材,确保临床供应需要。

三是市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医改投入,在基本建设、设备更新、人才培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等予以资金支持;

四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政策、资金等予以支持,切实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补充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