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
淮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具体职责有:
1、审议市人大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2、向市人大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3、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4、审议市人大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市人大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对属于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