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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9号建议)关于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阅读次数:2789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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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对全市的财政贡献和解决就业、提高国民收入,改善民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面临较严重的困难局面,一是与周边地市相比,我市民营经济总量较少,无论是规模、数量,还是质量、效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二是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制约拉高企业成本。融资难、融资贵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充分。我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技术服务等专业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和效率不高。四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亟需进一步优化。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特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议如下:

1.营造公平竞争和更加宽松的外部环境。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破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天花板,真正让民营企业可以进入一切法律未有禁止的领域参与竞争,2.出台扶持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广泛征求民营企业家的意见,结合我市区位特点、产业模式、资源禀赋、社会资源及民营企业结构和发展程度,针对性地重新系统梳理最大力度的扶持优惠政策,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执行,为我市民营经济量身打造更加优厚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

3.改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政府有关部门要配合金融机构,认真调研摸排,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现状,因企施策,充分发挥地方中小银行和农商银行在帮助非公企业解决贷款问题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加大选择、指导、培育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工作力度。

4.加强规划,积极推动民企产业集群发展。市政府要针对我市民营企业行业分布特点,重点推进产业集群创新,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过程中,扮演发展主体的角色,在规划管理、资金、政策、土地使用规划等方面发挥优势,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注重对集群的宏观管理与调控,完善市场监管,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

5.积极引导、鼓励民企科技创新。营造创新的文化环境,大力鼓励支持民企进行科技研发,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民企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地方特色集群亟需的高技术人才,在继续教育方面,建立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 

6.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缓解民营经济发展的要素制约。完善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主导,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共同发展的民营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

7.加强管理,加大监测考核力度。尽快成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建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统计监测制度,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 将发展民营经济列入县区、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形成年初下达工作要点和目标、年中组织督查、年终组织考核奖励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