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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70号建议)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建议

阅读次数:5525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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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小学生负担重”问题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省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重原因,中小学生减负仍任重道远。

家长方面:受“望子成龙”和“不输在起跑线上”等观念影响,一方面同情孩子没有自由时间,另一方面又矛盾在增负与减负之间,或主动或被动地做出了给孩子加码的选择。不仅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课外辅导,成绩较好的学生也生怕减负会造成落伍。

老师方面:监管之下,部分主课教师已由自己亲自办班或在培训机构任教,转入地下运作模式。一对一、小范围等多种有偿补课形式层出不穷,且费用大增。向钱看的不良效应对无私奉献的美好师德形成挑战。

学校方面:仍以升学率抬高学校知名度,在解决学生负担中难下狠手,严一阵,松一阵,难以持续,往往是减负口号响亮而行动不力。

培训机构方面:由于家长担心学校的减负会带来成绩的下降,或私下联系在校老师,或转向校外培训机构,在群体焦虑感的压力下盲目跟从,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普遍。

社会就业方面:社会选人用人制度标准单一,评价标准过于重视学历和文凭,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在录用员工时对学历要求苛刻,也助推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难解。

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是个社会问题,需要学校、教师、家庭、主管部门、监督力量、社会共同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建议:

一是学校要担当。校内减负不是简单的缩短学生的在校时间,也不是把手机发题家长批改的任务推给家庭。学校是整个教学过程的管理者,落实减负,必须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学效果展开。因此要在保证课堂效率、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减少重复、机械化的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要建立学生“弹性离校”、课后服务等制度,满足必要的义务辅导需要。

二是教师要担当。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也是学生减负的关键实施者。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心。要引导学生解决学习动力、学习策略、学习毅力问题,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有效教学水平。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禁止“课上不讲课后讲”行为。每个教师都要珍惜这份光荣,爱惜这份职业,要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

三是家庭要担当。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子女成才观。认识个体发展差异性,了解个性特点和潜能,作出合理期望。营造“宽松、温情、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的心理感受,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积极配合学校的减负举措,形成减负合力。家长不能把学生的课余生活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要鼓励孩子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去发展自己的兴趣,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拓宽视野,促进全面发展。

四是主管部门要担当。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不以升学率作为指挥棒。要完善义务教育评价机制,建立标准健全、目标分层、多元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健全教师评价机制,调动学校及老师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提质减负中的作用。奖惩结合,形成示范。

五是监督力量要担当。要发挥新闻媒体、教育督导部门、特邀监督员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高起点、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要重点查办一律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追究管理责任。对钻减负空子,专门从事应试类教育的机构,专门整顿,决不允许超前教学、超纲教学。

六是社会要担当。加强监管,引导用人单位招录适合自己单位工作岗位的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招录中),明确不得擅自抬高录用门槛,防止盲目攀比。要着力淡化工作岗位的差别,引导有能力、有素养的劳动者在不同工作岗位上发挥特长,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