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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法院在全省法院首开使用“群众满意度评价器”先例

阅读次数:67679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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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相山区法院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渠沟人民法庭共13个业务窗口配备了“群众满意度评价器”,前来办事的群众可在办完诉讼事务后,可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对服务态度和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直接进入评价系统,评价系统将定期对窗口服务情况作出统计分析,纪检部门也可以随时查看评价情况,并定期将评价结果通报给窗口工作人员,列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年初以来,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开展了“转变作风、争创一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群众满意度评价器”的启用是落实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该院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对司法服务方式的积极创新。“评价器”的设置,方便了群众对法院窗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有利于显著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从“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真正让办事群众对法院工作有了发言权,从而进一步规范法院窗口人员的司法为民行为理念,更好地提高工作质效,改进法院形象,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