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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大常委会:“三个强化”推动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落实

阅读次数:2435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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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能的主要方式,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审议意见的处理直接影响着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作用。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去年以来,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个,提出审议意见57条,得到各承办单位积极有效办理。同时,坚持在强化审议意见提出和落实方面加强探索实践,努力提高会议审议实效。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审议流程。2015年,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若干规定》《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必办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等多项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对常委会会议议题确定、会中审议、审议意见督办反馈、满意度测评等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完善。

强化中心发言,提高意见质量。相山区人大常委会明确每次常委会会议分成两个审议小组,根据会议审议议题,预先确定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组长中心发言,事前准备充分,发言有的放矢,为其他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提供引导和依据。同时,要求每名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每组安排一个工作人员,做好发言记录,会后结合中心发言及分组审议讨论,形成审议意见。

强化全程监督,抓好意见落实。为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工委对接部门,根据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职能,对接承办单位,协调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了解和掌握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及落实情况,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整改。同时,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形成闭环式收尾。如去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牵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提高认识,树立新发展理念;综合施策,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提升污染防治能力”3条审议意见,11月底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整改落实,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如,去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牵头召开座谈会,了解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做好后续跟踪、回头看工作,督促整改到位。12月底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相山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确保区政府及其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审计工作程序,整改成效显著,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曹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