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司法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杜集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法定监督职能,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不断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通报、旁听案件审理、督办催办建议、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等机制,着力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公平正义获得感。
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对司法机关制发的一些重要文件或文书,对本行政区域有重要影响的司法工作制度性、政策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到区人大常委会,保证常委会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司法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典型案件。2018年区检察院制定的《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2019年区法院制定出台的《刑事涉案赃物处置管理办法》《区人民法院快速办理实行案件规定》,以及区检察院的抗诉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文书,都及时报送区人大监察与司法工委。对于出现司法人员重大违法违纪情况,“两院”都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汇报,说明情况,保证人大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健全完善代表旁听案件审理机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既是对人大代表生动的法治教育,也是加强司法监督的具体实践,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公开很有意义。近年来,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工委先后组织代表旁听了涉黑涉恶、职务犯罪、交通肇事、非法采矿、销售假药等多起重大、典型、有影响的案件。同时,坚持庭审观摩与评议相结合,庭审结束后组织代表对主审法官的庭审程序、能力、形象以及公诉人员的语言表达、辩论能力、法律素养等方面进行评议。一方面,增加代表对司法工作的了解,提升司法透明度,另一方面,通过旁听后的评议和提出意见,促进案件庭审的规范化。
健全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司法机关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视程度和办理质量,直接影响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效果。2019年以来,常委会注重加强对司法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监督,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司法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司法监督的重点。在每年年初的人代会结束后,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司法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归纳整理,面对面向法检“两院”认真交办,提出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同时,常委会在司法部门承办过程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采取听汇报、工作调研、代表视察、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重点督办、催办,保证司法机关承办代表建议答复率和问题解决率,着力推进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人大的一项日常工作,也是司法监督的重要“窗口”。常委会通过这个“窗口”,对集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通过转办交办、查报结果、提出建议等方式,注重督促启动法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审判监督的内部监督程序,促进有错必纠,确保司法公正。同时,严格把握界限,不对案件提出具体的裁决性意见,做到不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审判。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做好登记记录、法律解释、交办督办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督促重视和妥善化解信访问题。坚持每月对涉法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要信访件,给予重点督办。强化信访干部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鼓励信访干部争做民情民意意研究员、合法诉求指导员、舒缓情绪安慰员、学法普法宣传员、转办督办协调员,工作中做到不失位、不错位,积极有效、尽心尽职开展工作,努力满足代表和群众的的合法诉求。(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