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现实要求。近年来,杜集区人大常委会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着力提升司法监督工作实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关切。
突出主动监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为及时了解司法机关工作情况,切实保障知情权,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司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司法机关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项和受理的重、特大案件,并在每季度末汇总报告结果,使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由“被动监督”转向“主动监督”。近年公检法机关累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重大事项(案件)30余项(件)。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还密切关注涉法涉诉信访情况,发现和梳理公检法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中确定监督议题,依法及时开展司法监督工作。
突出精准监督,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一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实施司法监督过程中,缺乏专业性支持,监督力量较为薄弱。针对这一难题,为充实监督力量,区人大常委会选聘10名法律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一线法律工作者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在参加区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中,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法律专长,协助做好案件质量评查,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有建树、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高效开展司法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突出综合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促整改。为全面了解杜集政法机关的总体执法质量,避免检查单部法律执行的局限性,每年,区人大常委会都确定一个政法单位,作为年度综合执法质量检查对象。检查前,先行开展走访调研,认真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反响呼声,了解真实情况;制作调查问卷,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检查中,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检验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抽查已结案卷,对案件质量进行检查评判;组织旁听案件审理,评议法官庭审和检察官出庭公诉的能力和水平。检查后,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和检查报告后,作出审议意见。之后,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组织人大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须再次整改,直到测评结果达到满意格次为止。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15名市区人大代表,对区公安局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测评,满意度达到100%。
突出创新监督,汇聚监督合力增实效。针对群众信访反映案件存疑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经过慎重研判,进行重点监督,创新开展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双重”监督模式。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先由检察机关全面审查信访案件在审理和执行中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问题,再根据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检察机关认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信访案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偏整改。对未认真落实的检察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检察监督落实情况,并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具体案件依法实现公平公正为止。近年来,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一些涉法信访案件,经实施“双重”监督后,均得到较好解决。同时,对重点案件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民事、刑事案件庭审过程。召开评议座谈会,重点对法官、检察官的庭审活动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交法检两院对照整改,实现了庭审监督与反馈问题、提出建议与落实整改双同步,进而提升司法监督实效。(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