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杜集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从强化领导、学习培训、完善机制、沟通交流等方面,大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提升站位抓推进,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就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一系列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通过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集体研讨等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自觉性。
强化领导抓推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摆上重要位置,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行权手段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保目标明晰、责任明确。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常委会专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领导重视、职责明晰、协调配合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通过在人大网站、微信群等媒介刊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会议精神等信息,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强化培训抓推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专门培训、学习研讨、座谈交流,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进会和联席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邀请法律顾问对“一府一委两院”和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讲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并围绕工作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既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又有利于杜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善制度抓推进,促进备案审查规范化。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修改制定了《杜集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对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审查处理、修改和撤销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依据。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对备案报告、备案审查登记和分送、备案审查意见等文件格式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送、审查、督办、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推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注重协调抓推进,凝聚备案审查合力。沟通和协调是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的基本要求。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及时请示工作中难以把握的难点;注重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之间协调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接收、登记、分送、交办和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各委室的专业优势。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及制文机关的的密切联系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为高质量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凝聚合力。
突出重点抓推进,提高备案审查实效。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对报备文件认真登记,及时组织审查,并将备案审查工作与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紧盯规范性文件是否超越法律权限,是否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违法增加公民的义务等及时组织审查。同时针对“区委决策重点、政府工作着力点、社会关注热点、行政执法难点”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组织专题调研,邀请法律工作者、具有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公民进行座谈研讨,共同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公正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查,确保审查实效。区十届人大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已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审查的120余件规范性文件,逐一对其文件的主体、内容的合法性与适当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既保证了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结合,彰显法律监督效力,又保证了可操作性,在施行中达到了预期效果。(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