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结合财经工委会前调研情况,针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加强资产管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压实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内控机制,严格台账管理,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等相衔接,实现数据互通互享。
二、强化绩效意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全省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要求,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切实节约财政资金。完善市级政府公物仓平台,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房产、车辆、设备等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共享共用。完善资产清查处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盘活各类低效闲置资产,着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明晰资产权属,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全面梳理已建成并使用多年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逐步理顺资产管理职责,明确权属,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按照《安徽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相关手续,促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和集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