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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阅读次数:380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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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相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区《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先后到相山区至诚蔬菜专业合作社、瓦房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点、程阁村生态治理区、张楼村葵花油压榨车间、锦鲤文化产业园、鲁楼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及鲁楼自然庄环境治理区进行实地检查,召开了座谈会,就我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讨论,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使《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全区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得到贯彻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

执法检查组建议,全面统一思想,夯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全区一盘棋意识,依法做好“三农”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大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思维。加大《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力度,抓好宣传解读、监督检查、政策法规配套。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让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全面了解法律规定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强化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立足标本兼治,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系实际细化实化具体考核指标,明确主要职责,建立权责事项清单,统筹整合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力量。坚持把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坚持内育、外引并举,构建乡村本土人才、引进人才、专业人才共同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干部专业知识、领导能力、实践本领培训,进一步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经营管理、法律服务等专业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定向服务乡村机制,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留得住、有作为。(文/张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