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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阅读次数:1087 作者: 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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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直各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国有企业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汇总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3年末,全市国有企业36户,职工6074人,资产总额2293.15亿元,负债总额1355.37亿元,所有者权益937.78亿元,资产负债率59.11%。其中,市级国有企业12户,职工4314人,资产总额1361.67亿元,负债总额808.97亿元,所有者权益552.69亿元,资产负债率59.41%。

2023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9.36亿元,同比增长26.08%;利润总额28.27亿元,下降7.25%。其中,市级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1.48亿元,增长26.59%;利润总额25.07亿元,下降3.5%。(详见附表,下同)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国有控股(参股)金融类企业8家,其中:融资性担保类企业7家(市级1家、县区级6家),信用社类金融企业1家(2023年新增参股企业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实收资本共29.71亿元(担保类22.45亿元,信用社类7.26亿元),其中: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20亿元(担保类19.56亿元,信用社类0.44亿元)。担保类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135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279.92万元;信用社类全年平均从业人数503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23亿元。

截至2023年末,7家担保类企业资产总额25.13亿元,负债总额2.9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2.22亿元;当年交纳税金375.61万元,人均创税2.7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总额4608.16万元。1家信用社类企业资产总值为284.7亿元,负债总额266.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2亿元;当年交纳税金1.17亿元,人均创税23.2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总额7.38亿元。

截至2023年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户数18072户,在保余额94.36亿元,支小支农户数和余额比例均高于98%。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337.89亿元,同比增长14.31%;负债总额37.09亿元,同比下降5.04%;净资产300.80亿元,同比增长16.00%。其中,市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53.92亿元,同比增长8.03%;负债总额15.27亿元,同比下降18.93%;净资产138.65亿元,同比增长12.13%。

从单位性质看,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37.96亿元,同比增长19.27%;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9.93亿元,同比增长11.12%。其中,市级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8.47亿元,同比增长8.43%;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5.45亿元,同比增长7.97%。

从资产构成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40.04亿元;固定资产71.77亿元;无形资产9.80亿元;在建工程48.92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50.10亿元;其他资产17.26亿元。其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15.67亿元;固定资产37.43亿元;无形资产4.87亿元;在建工程16.02亿元;公共基础设施78.48亿元;其他资产1.45亿元。其他资产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等。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矿产资源。截至2023年末,辖区内共探明煤炭矿产地52处,保有资源储量52.620亿吨;探明铁矿矿产地14处,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0.893亿吨;探明铜矿矿产地9处,保有资源储量金属量11.127万吨;探明金矿矿产地5处,保有资源储量金属量23.219吨;探明银矿矿产地3处,保有资源储量金属量92.39吨;探明大中型水泥用灰岩矿产地8处,保有资源储量2.099亿吨;探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资源储量8510.05万立方米;探明高岭土矿石资源储量3186.53万吨。另据预测,在煤系地层中与煤共生的硬质高岭土潜在资源量约2.88亿吨,天然焦1.5亿吨,煤层气3200亿立方米。
  2. 土地资源。截至2023年末,全市国土总面积274140.06公顷。其中:耕地166595.08公顷,种植园用地4989.89公顷,林地11098.02公顷,草地1414.35公顷,湿地32.5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426.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904.1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762.5公顷,其他土地6916.87公顷。2023年市本级共收储土地42宗,面积 203.6871公顷;招拍挂成交土地43宗,面积约3351.70亩,成交价款32.6333亿元。
  3. 森林资源。截至2023年末,全市林地11098.02公顷。其中,乔木林地5335.46公顷,占48.08%;竹林地5.93公项,占0.05%;灌木林地7.59公项,占0.07%;其他林地5749.04公项,占51.80%。
  4. 水资源。截至2023年末,全市水资源总量8.9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3.697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 聚焦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深入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强董事会建设,市属企业及重要子企业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动态调整外部董事人才库,在市属重要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积极开拓资本市场,绿金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实现市属企业上市零的突破;市建投集团成功发行上交所首单ABS2.29亿元及全省首单市属企业自贸区债券6.4亿元,其所属市文旅集团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提高了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信誉度。
  2. 彰显使命担当,增强服务发展大局能力。实施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转型升级,先后组建了市交控集团、市产投集团、市水务集团、市粮食集团,将临涣循环经济发展公司改组安徽相润集团。推动市属企业积极融入美好城市建设,市交控集团累计出资23亿余元参与淮宿蚌高铁、淮阜高铁、高铁西站片区等建设,新建充电桩1000余台,开通淮徐城际公交,助力提升淮海经济圈“互联互通”水平;市水务集团上线“智水管家”智慧供水系统,百姓不出户即可掌握供水信息、办理供水业务。
  3. 强化国资监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质效出台淮北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授权放权清单,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负责人薪酬执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工资结构,引导企业长远发展。科学划分不同规模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实行工资总额预算核准制管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完善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构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推动信息化和监管业务融合。
  4. 突出党建引领,筑牢国有企业发展根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织密建强市属企业党组织体系,形成5个党委、9个党总支、76个党支部的组织架构。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开展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党组织品牌建设,市保安公司党支部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市城泊公司“用心打造慧泊驿站”党建品牌入选全省百个“一支部一品牌”优秀案例。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 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以省再担保体系为依托、以股权为纽带、较为完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印发《贯彻落实〈完善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能力若干措施〉的意见》,明确考核目标、强化资金支持、完善风险分担。二是鼓励银担深化对接合作,扩大新型政银担业务规模,2023年新增担保金额46.3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4%。三是提高服务质效,引导担保机构积极落实助企纾困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下沉服务,开展助企融资服务暨“五进”活动、“金融服务商协会”专项行动、金融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等,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维持不高于1%的担保费率。
  2. 深化改革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参与金融改革,推动金融企业的创新发展。引导担保机构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担保产品等方式,不断提升担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深化金融改革贡献力量。一是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二是积极参与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利用相关政策;三是加强担保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3. 多措并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开展现场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年度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相关机构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二是开展攻坚行动。制定《融资担保不良资产核销攻坚行动方案》,组织专人核查核实。攻坚行动涉及我市四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共核销不良资产笔数27笔计1.25亿元。三是开展追偿挽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安、法院、仲裁、金融、财政等部门与融资担保公司信息共享,持续调度加大追偿力度,提升资产质量。2023年末,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部为低风险机构,提级任务清单内2家机构均按时完成提级任务。
  4. 扎实认真开展企业党建工作。国有地方金融企业按照党建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发展。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资产基础管理水平。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高质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月报等报表编报,加强数据分析,强化动态监管,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数据质量,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获得省财政厅通报表扬。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资产管理基础信息自查整改,分类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逐步纠正单位资产卡片信息不实、资产分类不准确、账外资产未入账核算、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等问题,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加强资产管理同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非税收入管理等业务环节的协同衔接,持续提升资产数据共享水平。
  2. 严格审批程序,加强重点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资产配置标准,本着勤俭节约、保障履职需要的原则,严格资产配置管理,节约财政资金。按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格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特别是房屋、车辆、大型设备等重点资产的处置事项,由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和审批权限,层层把关,严格审核,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全面实行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及时主动公开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增强资产处置透明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阳光化。全年审批市直单位资产处置事项154项,涉及资产账面原值4183.70万元;备案市直单位资产处置事项12051项,涉及资产账面原值1708.72万元。
  3. 常态化盘活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摸清低效闲置资产家底推动常态化盘活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建立低效闲置资产常态化盘活工作机制。指导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类别和使用状况,综合运用无偿划转、出租、出售、优化自用等多种方式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全年公开拍租市直单位低效闲置房产32处,面积共计7839平方米,实现收益191万元;统一调配市直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共计4882平方米;公开拍卖市直单位低效闲置车辆53辆,实现收益78.14万元。
  4. 推广公物仓应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2023年,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接入并开通使用政府公物仓,理清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责,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印发《淮北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参加政府公物仓业务培训,按照“全面覆盖、应纳尽纳、共享共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将低效闲置的房屋、车辆、设备、家具用具、土地等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逐步实现国有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共享,推进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节约财政资金。2023年,全市入仓资产14404件,金额4853万元;出仓资产13520件,金额4282万元,公物仓应用及宣传工作被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5. 统筹资产布局,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能力提升工程9个,增加学位7200个,建成高职专业学院1个、高职中专分校1个,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所,增加学位2010个、托位2520个,全面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市495家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新增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在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3项,医疗服务水平有力提升。全市5个图书馆、5个文化馆、33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440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惠民机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蓝图渐次铺开,空间规划引领纲举目张。构建高质量国土空间格局,编制完成《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全年完成121个村庄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完成率108%。在烈山镇榴园村成立全省首个驻镇规划师工作站,开展驻镇规划师试点工作,有效解决基层规划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问题,为打通规划服务“最后一米”奠定坚实基础。
  2. 严守耕地红线,粮食安全根基不断夯实。坚持高位推动,落实党政同责,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状,顺利通过首考。组织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和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23年底,我市实有耕地面积249.9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18.04万亩,连续10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编制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全市耕地面积净增加3855亩。
  3. 厚植绿色底蕴,生态修复成效更加显著。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印发《淮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明确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基本框架。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个,治理面积3131.55亩。治理在建与生产矿山2602.75亩,超额完成治理任务。有序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全年治理采煤沉陷区项目10个,治理面积6322亩,超额完成治理任务,修复耕地约5600亩。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坚持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并重,组织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绿色矿山,淮北矿业集团朱庄煤矿、临涣煤矿入选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4. 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一是严格依规审核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023年共获批重点工程项目52个,审批林地面积71.13公顷,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完成营造林任务3.18万亩,超额完成任务。丰富发展石质山“七步造林法”,扎实推进皖北川藏线四季景观、中湖重要节点景观提升等4项工程。采取以奖代补,引导创建15个省级森林示范村。三是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扎实做好相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中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回头看”、疑似点位核查。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创新林地占用审批举措,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成立市级收容救护中心,开展系列“放归”活动,启动“林业生态保卫战”。
  5. 深化林长制改革,创新林业碳汇发展。一是完善机制,以制度促创新。与徐州、宿州建立跨地区林长制共建机制,提升跨界林区管护治理水平。深化“林长+检察长”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探索“碳票+生态司法”新模式。完善四级林长和“一长三员”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各级林长履职效能。《淮北市石质山改造及森林生态网络多目标规划研究》获省级科技成果奖,烈山区被评为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优秀等次。二是创新发展,首次发行林业碳票。编制《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方案》,探索适宜淮北地区的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方法,在全省首次实现市级林业碳票发行,首次实现林业碳票交易,首次实现以碳代赔。
  6. 强化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监管水平。严格落实总量强度双控,建立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强化重点用水户监管,动态掌握取用水单位实时取水量,实现不同水源取水监测计量全覆盖。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相山区被评为省第一批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示范县(区),位列全省第一。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扎实推进节水载体建设,2023年完成1个“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1个“省级节水型高校”、3个“省级节水型企业”建设任务。
  7. 加强水源管控,扎实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严格水源配置,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先后完成大唐电厂、申皖发电等10家单位再生水利用配置。建立计量监测体系,实现再生水利用实时水量在线监测。建立考核机制,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积极开展国家级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编制完成试点实施方案,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实现从单一工业利用向综合利用拓展。2023年顺利通过水利部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我市被评为良好等次,位居全省第一。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主营业务不突出,盈利能力有待提高,现代企业制度有待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待深化,企业风险防控有待提升,国资监管方式有待创新,缺乏高精专管理人才。二是担保类金融企业业务量少,业务拓展能力有限,代偿压力依然很大,流动性不足,司法程序资产处置进度较慢,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较为单一,税费较高。三是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有待健全,资产管理基础尚不扎实,信息化协同水平有待提高,资产盘活力度和资产共享共用仍需加强。四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中缺少统筹规划,林业产业薄弱,基层机构人员建设仍需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管控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针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完善措施,加强监管,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改革成效,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主责主业谋发展。制定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和投资负面清单,优化投资管理制度,引导国有企业对标功能定位、强化主责主业管理。二是全面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提升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强化契约目标的科学性、挑战性和契约的刚性考核、兑现。三是加快提升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深化法治国企建设,重视合规管理教育,开展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建设评价,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四是有效提高国资监管效能。以“数字监管、智能应用”为目标,全面构建“智淮国资”数智平台,实现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有机结合。五是强化企业党建和人才培养。实行党建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薪酬“双挂钩”制度。建立国有企业加快引进高端人才配套政策及“引育留用”机制,吸引高端人才来淮干事创业。

(二)加强金融监管,推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一是推动政银担业务发展。按照“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加强政府、担保、金融机构、企业等各方协调沟通,共同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二是持续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加强日常非现场监管,开展分析监测,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开展现场检查,不断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推动各类机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推动担保不良资产处置。加大担保案件执行力度,甄别涉嫌骗保、恶意逃废债企业,打击犯罪行为。加强代偿资产处置业务指导,积极化解代偿风险。依法依规清理规范涉及司法诉讼、经营异常机构,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三)坚持政策引领,构建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机制。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深入开展调研,修订完善资产配置、处置等制度办法,推进资产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举措。严禁超标准、超范围配置资产,落实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常态化推进资产盘活,加大政府公物仓应用力度,推动资产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三是提高信息化协同工作水平。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会计核算云平台对接,实现业务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四是推进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制定方案,清查梳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权属,逐步办理产权登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全面集中统一管理奠定基础。五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结合年报审核及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发现问题,加强培训指导,建立问题清单,积极督促整改,逐项销号,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四)优化管理举措,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一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压紧压实资源保护责任,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强化规划实施和管理,持续提升规划服务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扎实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深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以更大力度挖掘存量资源。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乡镇街道两侧绿化美化提档升级,引导加工技术升级和产业有效聚集,推进林业产业集聚发展,放大林业碳票后续效应,推进碳票交易,持续加大采石宕口修复治理。深化林长制改革,完善林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推进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快推进淮北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建设,强力推进水源置换。涵养超采区地下水水源,扎实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扎实做好水利民生保障,组织实施淮北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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