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部署要求和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有关文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列为重点监督议题。为高质量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题调研组,由财经委负责具体调研工作。
4月中旬至5月中旬,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学习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初步了解有关情况,明确重点调研方向,列出需重点了解的事项清单,并分产业、分体量选择高铁建设等4个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经过前期准备,调研组于5月下旬正式听取市财政局有关情况汇报,并与市发改委等7家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同志深入交流,全面了解我市各级政府债务情况,准确把握债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慎提出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审专项报告提供参考。
6月下旬,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首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分组审议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经过归纳整理形成正式审议意见书,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
此次听审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也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高度重视。后续,常委会将常态化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不断加大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深度,持续推动政府加强债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发挥政府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