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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阅读次数:615 作者: 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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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印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书的通知》(淮人常办〔2023〕50号)收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财政局(国资委)高度重视,细化任务,扎实推进,会同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卫健委、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查。

一、关于“加强资产管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按照《淮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各环节及资产报表、台账编报审核工作中严格把关,督促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协同联动,压实各部门对本部门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对本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

(二)夯实管理基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夯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基础提升资产报告质量的通知》,组织全市部门单位结合财务账、资产账、资产卡片信息、资产报告及资产实物情况等全面梳理基础管理信息、会计核算、资产与财务等衔接、资产管理日常等方面问题,狠抓历史数据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落实资产定期清查盘点,规范资产核算入账、登记管理、权属管理,加强资产卡片管理,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加强权属管理,

(三)加强系统衔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逐步做到资产管理系统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计核算、非税等系统的贯通协同。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与会计核算云平台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督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抓紧开展账务核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在同口径数据一致的基础上,及时启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会计核算云平台对接功能,推动单位规范做好资产业务和会计核算,确保业务同步开展、有效衔接、数据一致,实现业务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二、关于“强化绩效意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严格资产配置。严格执行全省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综合考虑各预算单位资产存量实际情况,从严控制资产配置,优先通过政府公物仓、在本部门单位内部调剂方式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应当遵循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方便使用原则,对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选择最优方式配置资产。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从实际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避免浪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要求,严禁超标准、超范围配置资产,对存在超标准、超数量资产的单位,不得新增配置同类资产,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

(二)推进公物仓应用。加大政府公物仓推广应用力度,遵循“全面覆盖、应纳尽纳、共享共用、厉行节约”的原则,推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的房屋、车辆、设备、家具用具、土地等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坚持优先通过政府公物仓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公物仓中资产能够满足使用需求的,一律要求从公物仓调剂解决。临时机构、举办会议等确需新增资产的,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解决并及时归还,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低效闲置资产调剂共享和循环使用,解决闲置浪费问题,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推动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

(三)构建盘活机制。构建低效闲置资产常态化盘活机制,在低效闲置资产清查盘点基础上,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及时核实完善资产信息,准确标注资产用途和使用状态信息,排查和动态调整低效闲置资产数据,做好低效闲置资产月台账的审核上报,全面动态掌握低效闲置资产存量和盘活等情况。统筹日常管理与资产盘活,在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中体现盘活政策导向,综合运用优化自用、政府公物仓、出售、出租、置换、报废等多种方式,有效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产。如:市教育局每学期全面清查资产,建立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进度台账,提高资产盘活效率,处置盘活国有资产297项,原值105.81万元。市卫健委针对健康驿站、方舱医院、采样亭、采样车等抗疫资产,采取恢复原功能、移交医疗机构、改造改建成公益用途场所、应急物资储备等多种方式积极盘活,并加强资产备案和后期监管,确保紧急状态下调得出、用得上,避免用而无备、资源闲置浪费或因失管出现安全隐患。

三、关于“明晰资产权属,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抓好建设工程入账。市住建局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资产台账信息全面进行资产归类,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夯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提升资产报告质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达到转固定资产条件的在建工程转为公共基础设施,对涉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建卡,对管护责任明确的工程全部移交至相关单位,逐步理顺资产管理职责,明确权属,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截至2023年末,已入账公共基础设施原值323135.9万元,主要包括城市道路155.63万平方米,原值194890万元;排水管网727.99千米,原值98939.32万元;公园绿地283.99万平方米,原值4904.2万元;广场绿地13.84万平方米,原值50.82万元;附属绿地(道路绿地)73.88万平方米,原值13547.06万元;城市照明设施32968杆,原值5055.9万元等。

(二)推进权属统一登记。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安徽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淮北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针对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权属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逐步办理产权登记;起草《关于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征求意见结束后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持续推进我市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目前已有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原司法局办公楼、原日报社大楼,老市委大院等8处房产权属登记市管中心名下。

三个月来,我单位按照人大审议意见进行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办理时间有限,有些工作还需要长期推进,对此,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扎实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制度,夯实基础,上下联动,加强监管,切实为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