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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项工作评议办法》

阅读次数:1298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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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杜集区人大常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杜集实际,出台了《杜集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

据悉,杜集区为出台《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在深入学习《淮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赴六安市霍山县人大、宣城市绩溪县人大进行了学习、借鉴。《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初稿)》形成后,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等有关人员的意见,由初稿的六章16条修改为六章12条,同时又进一步征求区委各位常委,区“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办公室、区检察院办公室及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等单位负责人的建议。并召开主任会议、党组会议进行进行研究。5月28日,区委常委会第73次会议研究通过《评议办法(送审稿)》。5月31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内容包括总则,专项工作评议的对象、议题和内容,专项工作评议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专项工作评议的方法和程序,结果运用,附则等六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