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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阅读次数:1576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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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淮北市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支持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这是淮北市首个区县人大专门就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决定。该《决定》从草拟至通过施行前后经历4次专题调研及4次会议研究讨论,后经多次征询意见修改完善。

《决定》明确了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了行政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监察、审判、检察、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沟通、配合关系,突出在全区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检察院主办、部门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

区人民检察院要按照《决定》精神,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部门,配强人员力量。区政府及各行政部门要把支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动协调解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难题,积极排除公益诉讼中的不当干扰;要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检察建议,切实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区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区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会商机制,依法公正审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实效。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邱晓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