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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0号建议)关于促进我市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阅读次数:2701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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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及农资、农机价格、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目前,很多租地大户的经营已经很难赚到钱,很多流转大户甚至出现了退耕毁约的情况。更有一些钻空子的人,挪用租地贷款,进行其他方向的投资,根本没有把心思用在农业发展上。所以,目前土地流转的局限性导致其不能在乡村振兴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调研数据来看,我市所流转土地面积的55%流向了农业种植、养殖大户,32%流向了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但由于近年来玉米价格低,种子化肥价格飙升,导致种植大户在新一年流转土地的积极性随之下降,缩减规模或是退租,这是他们降低损失、避免风险的理性选择。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些种植大户的行为可以理解,但这种苗头不可小觑。应当想办法进一步稳定和保护种植大户的积极性。从调研结果来看,如果不是特种种植,种植大户收入和投资具体数字如下:每亩土地年租金1000元,种子两季120元,化肥一年300元,农药和管理费用100元,翻地播种150元,收割费用100元,合计1770元!(机械折旧费,自身劳动成本,灌溉排涝费用,未计算在内)每年收入按正常丰收来算,每年夏季1000元,秋季700元,政府补助费用32元共计1732元。不定因素未计算(比如2018年玉米减产,黄豆绝收,小麦减产)。从调研数据看种植大户基本都处于亏本状态,为了能够保持我市土地流转良性循环,特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第一,2004年至今粮食补贴金额在逐年增加,补贴金额直接补给农民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随着土地流转亩数越来越多,流转大户流转成本越来越高,建议被流转土地粮食补贴款应有流转大户享受,提高流转大户的经营利润。

    第二,土地流转大户直接从农户租来土地,部分农户低价不肯租,为了能够连片不得不提高租赁价格,为了提升流转大户的积极性,建议从土地租金上给予直接补助的方式,使流转大户降低租地成本。化肥种子是流转土地的主要成本,建议根据土地流转的亩数和流转年数给与不等的化肥种子补助金额直接补给流转大户,使流转大户降低种植成本,从而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使我市土地流转良性循环,在振兴乡村战略中发挥其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