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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28号建议)关于严格禁止在住宅小区开办各种公司以及美容院等的建议

阅读次数:5291 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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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黎街道桂苑社区位于人民路以南,桂苑路以北,孟山路以东,长山路以西,社区占地面积约1.6平方公里,辖区内现有住宅小区17个。近几年来,我们辖区内各住宅小区内将住宅用房用作 “开办公司、快递公司、美容院、 培训学校、学生之家等比较多,从而造成如下安全隐患:一是小区内进出人员复杂、车辆增多,且无法核实身份等,导致了小区秩序混乱,使小区管理难度加大,给小区的治安带来极大隐患,产生不良后果,影响社会和谐。二是住宅用房在设计和建设时必然只考虑适合居住使用,如水、电负荷比商业楼小,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也与商业用房有区别。住宅用房的“商业化”必然对住宅楼中的居民带来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是一些业主为了自己能获得更多的收益,擅自改变住宅用途的行为没有受到严厉的约束,并且起到了很不好的示范作用。其他“守法”业主也会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会纷纷效仿。四是很多在小区内开设的一部分商业机构并没有进行合法审批。有关部门在接到群众投诉之后也并未第一时间进行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种乱象继续发生。 

一、造成住宅变成“商业化”原因有两个方面:

1、因住宅用房租金相对商业用房、门面房低很多。

2、因为涉及民用的水、电、停车、物业管理费用等费用相对比商业用房、门面房低很多,所以导致很多商家为了降低经济成本,与小区的业主在没有任何合法合规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将原本用于居住的住宅变成“商业化”使用。

二、我提出的建议:

1、严格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处理。除去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相应的合法手续的情况以外,工商部门在办理公司等商业机构营业执照的发放流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住宅禁商”;

 2、对业主出租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可对租户进行询问了解、核查、监督; 同时上报社区。

3、由于住宅用房系私人财产的特性,社区、物业公司如接到居民举报,要及时的反映给有关部门,必要时建议工商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行动,一经发现立刻处理,力争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还居民一个文明、安全、祥和、安静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