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基础在教育。当前乡村教师队伍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6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等文件精神,可以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这对充分调动全县广大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扎根乡村学校,确保乡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有效缓解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局面,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促进我县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决办法:建议对公办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按照 “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自然地理环境、艰苦困难程度和所处行政区域将补助学校划分不同类别。财政拨付差异化补贴到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再根据辖区学校的自然地理环境、艰苦困难程度等因素实行二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