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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大:抓好五个环节 推动人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

阅读次数:1930 作者: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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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濉溪县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央人大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充分行使监督权、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深化调查研究、加大督办力度、创新监督举措,注重把握好五个环节,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促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建设环节

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审议发言的主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议的质量和效果。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学习管理制度,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确保深学深思、真学真用。常委会坚持定期开展学习,创新开展县人大“法制讲堂”,每次常委会根据议题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共开展集中学习10次,人大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9次,开展研讨交流5次,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本领和政治定力不断增强。同时,注重加强对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上半年先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县经济工作者分两批赴延安干部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更新知识储备,增强工作本领。

二、抓好审议选题环节

选好议题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前提。常委会精心制定年度监督要点,突出抓大事、维护群众利益、少而精三个原则,广泛征集代表和相关单位意见,力求精准监督。

一是围绕重点。紧扣县委工作部署,围绕县委目标任务和省委重点督办事项,找准监督工作重点,确保县委工作部署和上级要求通过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落实,保证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要求同步合拍。今年年初,常委会会议安排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等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做实“三农”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把握难点。认真研究县政府工作,围绕政府工作的难点选取监督议题,督促政府工作破难推进。县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环境保护工作,连续多年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纳入常委会监督议题,对省、市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全力助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三是关注热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反电信诈骗法贯彻落实情况、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把人民群众的监督意愿体现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之中,有力推动多项社会民生问题的解决,推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抓好调查研究环节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县人大常委会把深化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作为审议监督的前提,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前做足前期准备。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加强知识储备。围绕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所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有指导性的培训学习。我们对每个拟审议议题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前,都组织参加视察或调研的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进行相关各项专题集中培训学习,使他们进一步明确培训学习的主要目的和重点内容,对有效提高常委会专题审议质量至关重要。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调研要求。印发《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调研报告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做到深入调查、仔细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夯实调研基础。

三是梳理调查资料,强化集思广益。及时召开视察或专题调研座谈会,认真梳理调查视察获取的资料、群众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座谈交流,交换不同意见,专题研究拟向常委会报告的主要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和所提建议意见,形成并提交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四、抓好专题审议环节

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前一周印发会议材料,为会议充分审议预留时间。

一是实行全员发言制度。常委会会议分组讨论实行全体人员轮流发言制度,组成人员精心准备发言提纲,确保审议发言更全面,更有深度,更具针对性。

二是发挥主持人引导作用。常委会会议分组讨论环节设三个讨论小组,每个小组设主持人,引导组成人员围绕工作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以及有利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方向提出意见建议,发表见解,同时,保障组成人员讲实话、说实情,依法审议,使审议发言依法、有理、有据,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

三是实行集中发言人制度。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人大及“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除人大有关委室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初审意见供组成人员审议参考外,实行各讨论小组发言人领衔发言制度,由分组讨论主持人指定集中发言人,对分组讨论会上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要求他们在会前围绕会议拟审议题组织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使所提建议意见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形成高质量审议意见。凡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的意见、建议,都要由常委会有关委室整理成审议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以文件形式印发“一府两院”,限期两个月内进行处理落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下一次常委会议。

五是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对于重要工作适时做出决议决定。所形成的决议决定既注意适合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改革的力度,又注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把落脚点放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来。

五、抓好跟踪督办环节

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审议意见,能否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十分重要。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督办工作,着力提升审议意见落实效果。

一是强化委室跟踪督办。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后,由相关委室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制定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常委会有关委室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实地察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开展满意度测评。实施对“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再听取再审议并进行票决的办法,以无记名电子投票表决方式,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依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向“一府两院”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是加强结果应用。县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处理满意度测评与干部任后监督相结合,修订了县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后监督办法,对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办理代表议案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送交县委办(督查考核办),作为各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县人大常委会将启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刚性监督程序,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