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审议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神圣职责。为深化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近年来,濉溪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把握三个关键环节,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一、把好会前准备关
县人大常委会从制度建设、审议选题、调查研究三个方面入手,前置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关口,力求审议高质高效。
强化制度建设。印发《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调研报告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做到深入调查、仔细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夯实调研基础。
强化审议选题。紧扣县委工作部署,坚决按照县委推动什么、人大就监督什么、代表就关注什么的原则,思考、谋划、开展人大工作,精心制定年度监督要点,广泛征集代表和相关单位意见,力求精准监督。坚持监督的连续性。连续两年安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议题,以“降本增效”主题,持续跟踪督办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在降成本、强监管、优服务、提效能上深入推进。
强化调查研究。坚持调研培训制度,围绕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所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有指导性的培训学习,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有的放矢。及时召开视察或专题调研座谈会,梳理调查视察获取的资料、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和分析调查成果,专题研究拟向常委会报告的主要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和所提建议意见,形成并提交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把好会中审议关
县人大常委会以提前印发会议资料、贯彻落实轮流发言制度、安排“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列席分组讨论会议制度等方式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审议,着力提升常委会审议质量。
坚持分组讨论主持人领衔制度。在常委会会议分组讨论环节设三个讨论小组,每个小组设主持人,引导组成人员围绕工作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以及有利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方向提出意见建议,发表看法,同时,保障组成人员说实情,依法审议,使审议发言依法有理有据。
坚持常委会分组讨论会议轮流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讨论会上轮流发表意见,确保审议发言更加全面。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内容,科学调整讨论分组,确定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相关委室负责人为集中发言人,确保常委会分组讨论发言更有深度,更具针对性。
坚持“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列席分组讨论会议。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换届,安排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场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讨论提出的意见,便于进一步改进工作。认真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测评结果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需向下次常委会会议重新报告。
三、把好会后整改关
为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这个“后半篇”文章,县人大常委会以委室跟踪督办、开展审议意见处理满意度测评为抓手,力促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动员委室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印发“一府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后,由议题相关委室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制定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常委会有关委室不定期采取实地察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再听取再审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对于“一府两院”重要工作,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进行再听取再审议并进行票决,以无记名电子投票表决方式,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去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议意见落实等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